凉夏不解风情,半冷半热的天气,不好穿衣。她有些头疼。早上八九点,太阳光轻洒在少女半裸的蜜色肩背上,长发遮掩不住,漂亮的蝴蝶骨闪闪发光,连同摆放在床头柜上那束淡蓝的友人雏菊,连同枕边才翻了三分之一就忍不住瞌睡的小说书,这间卧室里的一切都纯洁得像一幅未经装裱的夏日油画。
经典而浪漫,粲然一笑的夏日,经典的花与少女。
熬了一个大夜,眼圈下浮着淡淡的鸦青,她有些好笑,抱臂对着梳妆镜里的自己仔细观察起来——嗯,万幸总算没长多余的痘。想起什么似地,女孩子扬扬下巴,脖颈处的弧线优雅柔和,像青花瓷的瓶颈,特有一种天鹅的骄矜,如果那蚊子没有留下一处咬痕,想必此情此景会更和谐些。
懒得描眉,粉润的唇红看起来柔软好亲,那么这又是一张充满活力与生机的面庞了。她想。随手抓牢一件防晒衣,三下除两下,快刀斩乱麻,束了个马尾,她匆匆拧开把手,跃出了大门,小鸟一样快乐地哼着自己既熟悉又陌生的曲调。
今天吃什么,小粥、生煎、水煮蛋?
光阴摇摆,对她来说,最最难忘、最无忧无虑的今年夏天,有一束光线只打在她身上,有那样的人值得期待,美好总被时光格外钟情,彼此也未曾相负。雨后池塘,有切切絮絮蝉声蛙鸣。雨过天晴的虹桥下,悄悄藏不住雀跃的脚步声,一直、一直等她的浅浅。
好像,故事都要从很久很久以前讲起。说爱的话,也要先从喜欢开始。
如同理科的最后一道大题,如果省略步骤,跳过过程,即使答案完全正确也只能从皮笑肉不笑的老师手中夺来一分。
可“一见钟情”该怎么从科学的角度解释,才显得不那么冒犯,难道她就如此肤浅,真的对陈浅见色起意?
绝对不是!
她的眼睛好看,那会使你觉得:无论是一张如何平淡的面孔,嵌这样一双眼,都会光彩照人。即使那饱满的唇瓣止不住地上下嗡嗡,可只要——你碰着她的眼睛——你都会倏然一惊,晶晶莹莹,这双眼睛会骗人,桂花清酒一样一不小心就醉,两口就微醺。再想要接着话题,你反倒得回头猜猜看,假设你懂唇语是最好不过,否则她刚刚说了些什么天真可爱的谎,就只有悄无踪影的风知道啦。
拜托,请和我一起走吧。
女孩子撑一把纯白的小洋伞,光洁的额头上紧贴一缕湿发,湿漉漉的眼神仿若浸润了太多朦胧的雾气。而伞柄弯弯翘翘优雅如月,那伞顶还缀饰着精美的蕾丝花边。就如她清纯的面容,哪怕仅挂有一个甜笑,就足以俘获人心,不费力气。陈浅追寻那双眼的声音,踏入了小洋伞的禁地,这是她欲望之爱的藩篱,脆弱而不堪一击,却被对方拿捏得分寸不让。
气温渐暖,潮热的湿度攀沿着风的尾巴节节高升,咸鲜的那一种海洋所特有的气息,俩人同步走着,有美丽的日落降在肩头,直至金黄的大地陷入寂静。她们共存的区域里只弥漫着无话可说的缄默。海水并不汹涌,那一浪高过一浪的奔腾,都不如她生平头一回——为了一个陌生人——如此心潮澎湃值得念想。
凉夏不解风情,可凉夏可爱得像一只全世界最快乐的小鸟。怎么,会有人拒绝快乐呢?
她一直很好奇:为什么凉夏的活力就好像用之不尽一样?她有无穷无尽的精力,软磨硬泡去达成计划的一千种办法,能屈能伸,眼泪和撒娇都是武器——她太喜欢凉夏了,因为凉夏太笨拙的小心机,一眼就千疮百孔。
“燕草如碧丝,秦桑低绿枝” 无怪于风的嗤笑,她思念得太急促,无缘无故。山美水秀的,她又不修禅,怎会见山不是山,见水不是水。“记得绿萝裙,处处怜芳草。”她见素日里低低柔柔的芳草都笑靥如花,见每一只路过的鸟儿都只觉畅意快活。
那,如果此时,是见到凉夏呢?
在拥抱的时候,一定要记得大口呼吸,她想:即使靠得太近,能闻到凉夏发丝上清清爽爽的薄荷气息,也要保持淡定,力求风度。
不过,凉夏喜欢什么气味呢?
太阳光的气味,并不是螨虫尸体的味道,而是紫外线烤熟了棉纤维。她知道凉夏很喜欢阳光,但更喜欢风。
凉夏夸过她,总是像风一样,来去匆匆的。
踩着黄昏的海岸线,她正数到第365颗星子的坠落,许久不见——那里一定很棒吧。好怀念今年夏天,夜幕繁星下,草地帐篷,她笑着,听凉夏念了一晚上蒹葭苍苍,第二天天光大白,只有她一个人下了山。
真正的风啊,根本无从追寻,只是那双眼睛仿佛要吃定她似的。
陈浅摇头,握着照片的手抖了抖,又郑重地合上了那个隐秘的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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