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玥几时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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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玥说再见的时候,我十分恍惚,仿佛接收了什么天大的坏消息,需要重塑三观。
她走得很平常,一如无数个昨天组成的从前——熨烫衬衫,整理文件,预订外卖,然后推门离开,没有挥手更别提什么轻飘飘的云彩。明玥,我百思不得其解,她怎会抛下我?谁都无所谓,可是在明玥眼里,想必地球上一千万朵玫瑰的生死存亡加起来都没有我今夜失眠来得重要。
明玥就是这样一个人,有点儿不解风情,但又有点人情。那点人情全是因为我。起码她真的很喜欢我,这喜欢过于纯粹让人嫉妒,大家都知道求明玥帮忙要先找我,因为我开口她只会说行。
我和明玥是在我休学后的第一个寒假在一起的。她曾经是我的同学,我的同桌,一个坚定的热衷科学的唯物主义者。不过在喜欢我这一点上,她承认自己主观唯心。
从不回避差异,我们常常发生争辩,为了一些宏大又深不可测的有关人类宇宙、明日将来的话题。自诩观察者的我,在烟火里摇摆不定,经常为猫猫狗狗和花花草草分心;而明玥总是专注于摆弄她的特斯拉线圈,认认真真不肯放松。她评价我情绪泛滥,觉得我天真幼稚。可有时候我十分落寞,被悲伤的乌云擒拿,她却会拍拍我肩,夸赞我的灵气与天赋。
明玥说,她自己是没有什么天赋的,只有努力,所以羡慕我。
我写东西,常常陷入一种麻木的虚无,恐慌中我会疯狂骚扰我的朋友。从前,我也有过几个朋友的。后来我发现其实没有谁能接受真正的我。他们喜欢的,是一个看起来意气风发的小天才,既浪漫又多情,才华横溢还十分有趣。事实上我是一个敏感多虑的大疯子,又痴狂又疯癫,爱折腾,作天作地。我活到今天,是为了验证上天有好生之德以及世间物种的多样性。
“明玥这种人能喜欢你这样的,是真爱了。”好大儿知道我拱了明玥这颗大白菜,煞有其事地摸着下巴上皇帝的新胡子啧啧称奇。明玥是哪种人?“理智的,正确的,聪明的,客观的。”他一字一句,然后对着我挤眉弄眼唉声叹气,我当然知道他在开玩笑,只是没想到这玩笑有点一语成谶的意味。
“怎么了?”明玥做的是IT方向,平常工作很忙,我不爱做饭,但很爱吃饭,明玥做不好饭,我又不肯请陌生阿姨来做,所以只好天天吃外卖。为了让我的饮食健康些,我的吃饭问题就成了明玥工作之外最重要的难题。她会鼓励我做饭,并且她很乐意洗碗,只要我肯做,不管做成什么样子,明玥总会闭眼说好吃。但是外卖如此方便,不健康又有什么关系。
她需要一天为我订三家外卖,隔两天还得换,好在后来有一家私厨不错,我的一日三餐就固定在那家,明玥也少了一个麻烦。
虽然家里真的很方便,她总是将一切打理的井井有条。但是我是不会为什么特别停留的,因为我要自由,加上她太忙,我常常一个人来场十天半个月的跨国行,人说走就走,机票说买就买,到处都有交流活动,哪里都可以是我的新家。
明玥从来没有在意过这些,无论我什么时候回到那个有明玥的家,人明明不在,可玄关、餐厅、书房里随处可见的便签都倾吐着她的情绪,代表明玥对我进行欢迎。关于我突然回来,就好像——我从未离开。
是的,就连我第一次心血来潮的奔走,明玥也运筹帷幄,马不停蹄是我,一直被明玥见缝插针、无微不至照顾着的也是我,这些关怀让人措手不及,让人依赖又让人想逃离。明玥总是这样,喜欢得很明显,被大家调侃也毫不介意。
我没有太多爱好,却对世界抱有极大热情和兴趣,我觉得创造是全世界最伟大的事情,能从事这份工作是我的荣幸,在创造的过程中我同样探索着人生。屋子里空荡荡的,平常明玥出去工作的时候,家里也是这样,那时候我从来不觉得寂寞。
“双双,我很喜欢你,你知道。但是我很难学会爱,这不是你的问题,合该是我的功课。”她端着我的肩头,睫毛一眨一眨,我无法区分喜欢和爱的具体区间。可我了解明玥讲话的克制,听她的话里有三分意思其实是六分,如果有六分意思,那就是百分之百确认。
我尝试牵住明玥的手,但她拍拍我,无奈的笑了,早已习惯的眼神就好比一句无声的“别闹”和“我就知道”。
明玥,还不会爱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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