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刚刚,他杀了人,在不到 3 分钟的时间里,他手持一把砍刀,血洗了整个计生局。
整个案发现场,唯有 “惨不忍睹” 四个字可以形容。
“他砍那刀很猛、很狠,有一颗牙齿都飞到了那个办公室对面的墙角那边去了,包括头发都看得很清楚。”
他在现场异常淡定。作案后,他没有像其他犯罪嫌疑人那样苦苦挣扎,而是悠闲自在地在计生局门口抽着烟,手持还沾着鲜血的砍刀与警方对峙,并且只要求市政府的领导来与其谈话。
那么这背后究竟隐藏着什么样的故事?
时间:2013 年 7 月 23 日。
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东兴市。
这天上午 8:41,一名手持长刀的男子在东兴市计生局内缓慢走出,刀上还滴着血。与此同时,东兴市公安局边防派出所接到了报案。
接到报案后,警方飞速地赶到了案发现场。民警赶到现场后,只见一名男子手持长刀,刀上还滴着血,但男子还极其淡定地抽着烟。
看见警察的到来,男子也没有表现出丝毫的慌张,也没有想要逃跑,依然不慌不忙地抽着手里的香烟,时不时挥舞着手里那把长达 60 公分的柴刀,民警见状也不敢靠近。
然而当民警试图与其进行谈判时,男子并没有提出任何要求,只是说了一句:“离远点。”
而就在民警和这名男子周旋时,一名群众跑来向警方反映情况,称 3 楼还有两人受伤,希望民警能赶快进去救人。但此时男子手持长刀守在门口,没有让任何人进去的意思。
但民警意识到事态的严重性后,随即拨打了 120,并把现场的情况上报指挥中心,请求警力增援。
很快,支援的警力就赶到现场。顺着遍地滴落的血迹,民警来到计生局 3 楼的办公室。走进办公室,右手边一名女性工作人员满身是血地躺在地上,已经没有了气息。而在里面的套间里,一名男子也因伤势过重不幸身亡。
此外,另有工作人员反映,有 4 名伤者已经被送往医院进行急救,伤势不明。然而从死伤者身上的伤口来看,这名男子下手极其残忍。可这名男子为什么要对这些人下此狠手?他们之间又有什么样的恩怨情仇?
据了解,死者为东兴市人口计生局办公室主任和一位普通的工作人员,而被砍伤的有计生局局长、计检组组长以及另一名普通工作人员和一名前来办理业务的律师。
与此同时,抓捕组企图通过送水或者送烟的空当夺刀抓人。不过这些方法都没有奏效,此时这名男子提出了一个要求,要求市政府的领导前来谈话。
而民警在医院从伤者口中了解到,他们并不认识这名男子,不知道这名男子为何会来砍人。
对此,在现场的民警调取了计生局完整的监控录像。监控录像显示,7 月 23 日早上 8:28,这名男子骑着摩托车进入了计生局。
8:29,这名男子来到了计生局 3 楼,在楼道间稍作选择后便走进了其中一间办公室,发现办公室内无人后,便进入了隔壁的办公室。
15 秒后,其中一名女子跑出了办公室。而就在这短短 15 秒内,办公室内就有两名工作人员被砍死,两名被砍伤。不一会儿,他从楼上下来。
一位身着浅色上衣的女子也许是察觉到办公室有异常,便走到办公室门口查看。谁知就在这一瞬间,男子突然出现,举刀向她砍去。
女子爬进办公室,这名男子便继续拿着砍刀走到最里面的一间办公室,发现没人便重新返回之前的那间办公室,之后没多久便离开了。
下到 1 楼后,持刀男子又碰见了前来办事的律师,又持刀砍向了律师。短短 3 分钟内,这名男子砍死两人,砍伤 4 人。
砍完之后,男子慢慢地走了出来,边走边打电话。可男子刚刚走到门口,民警就赶到了现场,便与民警形成了对峙状态。
然而,就在民警准备进行进一步抓捕计划时,天空中突然下起了雨,此时持刀男子变得有点不知所措,可这对于抓捕组来说是最佳时机。
民警随即与其开始周旋,但察觉到不对劲后,持刀男子立即挥刀,并迅速走到屋檐底下找地方避雨,继续与警方对峙。
雨也是越下越大,抓捕组决定立即实施抓捕。经过警方的严密部署,没有费一枪一弹,没有伤及一名无辜群众,这名男子就被警方成功制服,并第一时间将其带回局里进行了审讯。
审讯中,该名男子称自己名叫何生国,并承认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2013 年 12 月 20 日,检察机关对何生国提起了公诉。在法庭上,他坦然承认了自己的犯罪事实,但何生国称自己这么做是有原因的。
何生国称,7 月 22 日当天,他带着户口本、孩子的出生证明以及自己的残疾证等相关证件到计生局为他第 4 个孩子办理超生入户的相关手续。但由于此前他未缴纳社会抚养费等原因,工作人员无法为他出具相关证明。
“这都拖了 7 年了,他们也不知道我们的苦处,要我 8 万块钱那么多,干什么?我当时都要跟他们拼命了。后来我说我要砍了他们。”
因此何生国怀恨在心,筹划着第二天就前往计生局砍人。当晚回到家后的何生国便磨好了砍柴刀。7 月 23 日一大早,何生国就骑着摩托车到 20 公里外的东兴市计生局,血案就此发生了。
但对于这一行为,何生国的辩护律师认为,案发时何生国处于精神发病状态,完全不知晓当时自己都做了什么。但你以为患有精神疾病就是免死金牌吗?
最终,检察机关以何生国能完整供述案发经过为由,认为这个理由并不成立,且残疾证也只能证明何生国以前确实患有过精神疾病,并不能证明案发时何生国处于患病状态。
最主要的是,从何生国的供述中完全可以体现出来。
这是一起有预谋的凶杀案。
2014 年 6 月 19 日,何生国以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
审判后,其家人也多次为其上诉,但检察机关依旧维持原判,判其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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