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室狼藉,她从杂乱中抽身,丢开软枕,从被子里抽离出自己布满褶皱的灵魂,书桌下的纸篓费力吞吐一个个纸球,实在吞不下的就落了一地。
纸球起码是整体,人的灵魂却碎成千万片,即使捡起来,也没法仔细拼贴,不小心就漏了几块。迎窗,仿佛只用一次叹息,她就成功送走了一屋的闷热。
“喂?” “刚起,又没吃早饭。”—— “要什么,我一点半开始写。”她一伸左手,腕表上的时针赫然指向十一点,该吃午饭了,她笑笑,这个月倒是规律,夜夜三更睡,天天日上三竿才醒。
电话对面的人好像还咕哝着什么,她没听清,电流又滋滋的,叫人心烦意乱,她就挂了,大概也就是念叨几句天天熬夜不怕猝死之类的话。
生活总是这样,乏味、没趣还了无生机。
可每次一开罐头,当咪咪颠颠跑来撒娇般蹭着她小腿的时候,她想,咪咪可真柔软啊。她就会忍不住上手,挼挼咪咪的下巴,柔软得像一滩融化的液体。唐秋忍俊不禁,说她把好端端的猫养得像只狗,她都不在意,总之咪咪只要负责一直陪着自己就行。
那什么,坚决贯彻“不抛弃、不放弃”的良好猫德教育。
“哎呀,咪咪这么可爱,亲亲。”唐秋打开她家大门的时候,看到的就是这副场景:一个女人正披头散发,睡裙拖地,毫无形象可言地蹲坐在地上抱着一条猫狂吸,就连一个多余的眼神都不肯施舍给开门送关怀的热心好友。
“真有你的,大白天,开窗不拉窗帘,通风不通光,您沉睡三千年,一具木乃伊还怕太阳光是吧?”唐秋习惯了她的无厘头,也懒得计较。
拎着两大袋食品,还帮忙摁电动键,阳光得了赦免令,霎时间铺满一地。她只觉照得她头晕眼花,好像在游戏里死了一回,被队友一个技能强行丝血复活,十分不适。
“你让我和咪咪死在一块吧,别管我了,好不好啊秋秋?”
晓晓松手前蹭了蹭咪咪的脑袋,也不起来,坐在地毯上抬头注目天花板,唐秋忙着往冰箱塞东塞西,花那么多钱买这么巨大的冰箱,一打开空空如也,就两盒临期酸奶和一排苹果。
“你下次再不吃饭,我可懒得管你,咪咪我就接走了,您和您的苹果去过一辈子。”唐秋大抵是无语了。
唐秋认识晓晓不久,快三年,她也算眼见她起高楼,又在高楼上发疯发癫。起码以前,晓晓还会做个样子。
什么时候开始彻底和所有朋友断联,非要说,其实也是有明显的时间界限,临大学毕业前,她突然赚到一大笔版权费。毫不夸张,五百万,在小县城买车买房绰绰有余,唐秋身边也就晓晓这么一个奇葩,闷声不响突然爆炸,后来才知道她在很小的时候就想当作家了。
当时莫名其妙拿到钱,晓晓没有狂喜,没像一般人急着买房买车,她不开车也没兴趣学。
没买房子,就住在小小的出租屋里。
应该就是那时候,无论是作为崭露头角的纸媒新人,或者是活在小白网文里的匿名账号,晓晓都可以去实现自己从小到大的梦想。
可那次之后。她开始做任何事,无关创作,没有文字。
很多关心她的人都搞不清楚,明明坚持这么久,所有人都认为不可能的时候,一腔热血就能自我激励,怎么突然梦想近在眼前了,反而原地躺平。
抛弃一切神话,对于晓晓,甚至不需要一个理由。美丽是可以在一瞬间被消解的吗,她是一瞬间清醒了吗?
晓晓的家庭背景,唐秋不清楚,她认识晓晓,了解晓晓,就只是这一个晓晓,作为个体脱离一切集体生存着的晓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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