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杀人不过头点地,这个恶魔只因 16 岁时被 50 多岁的老板娘诱骗失身,就喜欢在杀人后变着花样对受害者的尸体百般残害。
更恐怖的是,被他杀害的女性尸体全都是残缺不全,有的碎首糜躯,脑浆四溢;有的被割掉下体血流成河;有的被插入树枝、木棍或者螺丝刀,死状惨不忍睹。
在短短两年多的时间里,他连续作案 9 起,丧心病狂地夺取了 10 条人命。让人不寒而栗的是,除了一人是男性之外,其余 9 人全是年轻女性,甚至包括了他的第三任妻子和一名孕妇。
那么,这个酿造一起又一起血案的恶魔究竟是什么人?
案发时间:2006 年 2 月 3 日。
案发地点:广东省河源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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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天,当地警方接到居民报案,称源城区卫星北直街的一条巷子里,最近两天突然恶臭冲天。附近的居民还以为是谁家死了老鼠,可每家翻箱倒柜找了个遍却什么都没有。
就在此时,大家发现,这股难闻的臭味似乎是从一栋四层小楼的 3 楼房间传出来的。联想到 3 楼房间的男租客张月华春节前后都不见踪影,心里顿时有一种不祥的预感,于是他们赶忙叫张月华的远房亲戚报警。
果不其然,警方打开房门后发现恶臭正是张月华的尸体散发出来的。经过勘验,法医确认张月华死于他杀,死亡时间在 6 天左右。
在现场,技术人员找到了一把不属于张月华房间的钥匙,而是 1 楼租客张友添的房间钥匙。
据邻居们反映,张友添已经回老家过春节了,那么他房间的钥匙为什么会出现在案发现场呢?随即,警方将张友添列为重大嫌疑对象,并对其展开了追踪。
此时此刻,张友添浑然不知自己已经被警方锁定,而是趁着大年初六许多店铺开始营业,带着张月华的手机、电视机和录像机到处闲逛寻找买主。
2006 年 2 月 4 日下午,正当张有天准备将赃物卖给市场公厕的管理员朱某时,几名便衣民警立即冲了上去,当场将其抓捕归案。
面对审讯,张有天对杀害张月华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让人震惊的是,随着案件进一步的深挖,警方发现张有天身上竟然不止一条人命,而是多达 10 条。除了死者张月华是男性外,其余 9 人都是女性。
2003 年 10 月 29 日这一天,年仅 20 岁的小林来到了东湖县灯塔镇的朋友家做客。
晚上 10 点左右,由于他家就在灯塔镇旁边的顺天镇,距离并不远,所以无意留宿朋友家的他选择了搭乘摩的回家。殊不知,他随意拦下的一辆摩的车主正是比魔鬼还要邪恶的张有天。
而张有天见小林长得年轻漂亮,又深夜独自一人,心里顿生歹念。
于是在摩托车来到顺天镇一段人迹罕至的道路时,他突然猛地一拐,将摩托车驶入了一条偏僻的小路,并谎称这是条捷径。然而,当小林察觉到不对劲质问他时,没想到张有天竟然不知廉耻地提出要和她发生关系的要求。
面对这种荒唐的要求,小林当然不从,跳下摩托车就想要逃跑,结果没跑几步就被张有天抓住按倒在了泥地上。
害怕的小林拼命挣扎呼救,但是在这荒山野岭不但喊破喉咙都没有用,反而彻底激怒了张有天。因为张有天觉得小林不配合自己,让他无法发泄,于是一怒之下就硬生生地把她掐死了。
可怕的是,得不到发泄的张有天并不解气,而是对尸体进行了侮辱,甚至在发泄完之后还对尸体进行了惨无人道的摧残。
看着小林死不瞑目的眼睛,他怒从心生,抬起一块大石头就把小林的头颅砸个稀烂,并在周围捡来树枝,全部插入到小林的下身里面。做完这一切,张有天总算平息了怒火,骑着摩托车扬长而去。
遗憾的是,由于现场没有留下任何有价值的线索,加上没有 DNA 数据库和监控设备,仅凭几道摩托车的车轮印,案件始终没有突破性的进展。
2004 年 1 月 16 日这天晚上 11 点左右,张有天来到了东源县兰口镇 205 国道某长途客车的随停点附近。此时,24 岁的小梅和 20 岁的小珍拦下了张有天,称要坐车到兰口镇街去。
而张有天见两个年轻的小姑娘随身带着行李,认为她们是回家过年的打工妹,身上肯定有钱,立即就产生了抢劫杀人的恶念。
于是,当摩托车经过 155 线道一处特别偏僻没有路灯的道路时,他驶入了一条无名小路,朝着山林开了过去。
由于路上都是一片黑暗,两个小姑娘并没有察觉到摩托车偏离了回家的路线,直到张有天在黑暗中停车熄火,她们才知道情况不妙。
但是一切都已经太迟,就在两人意识到要逃跑呼救时,张有天已经拿出了一把扳手,毫不留情地先干掉了小梅。而小珍被吓得双脚发软,跪地求饶,哀求着张有天看在自己怀孕的情况下放她一条生路。
可惜张有天已经抛弃了所有人性和良知,咣咣几下就敲碎了小珍的脑袋,随后他带着从两个小姑娘身上搜出来的 500 元逃离了现场。
2004 年 9 月 17 日,经人介绍,张有天与 40 岁的小英结婚,迎娶了他的第三任妻子。可悲的是,小英完全不知道自己的丈夫竟然是双手沾染鲜血的杀人恶魔,还以为他是能够陪伴自己过下半辈子的那个人。
2005 年 2 月 7 日这天晚上,张有天与妻子又因为经济问题发生了激烈争吵。结果张有天在盛怒之下找来了一把铁锤,活生生地将妻子敲死,然后趁着夜色把她的尸体埋在了村子一处竹林下面。
作案后,张有天还花了一天的时间清理现场,并对外宣称小英也因为斗气离家出走了。
2005 年 10 月 18 日这天凌晨,张有天驾驶摩托车经过源城区某大酒店门前时,正好碰到 32 岁有精神病史的妇女小芳,拦车说要去仙堂镇。
正常来说,一般的摩的是不接受这种乘客的,因为源城区与仙堂镇距离较远,回城时肯定会空车,是个费时费力、赚钱不多的活。
但是张有天见小芳颇有几分姿色,并且精神上似乎也有点问题,顿时产生了邪念。于是他将小芳搭载至仙堂镇徐洞村,用石头狠狠将其砸死。
由于在小芳身上没有搜到钱,张有天非常恼火,于是对尸体进行侮辱,之后又找来 10 根木棍等异物,全部塞入了尸体的下身。
几天之后,小芳的尸体被人发现。虽然市区有监控拍到她上了一辆摩的,但是由于天色太黑监控模糊,加上张有天戴了头盔,又是黑摩的没有在相关机构登记,所以案件最终也是迟迟未被侦破。
后来,张有天的妻子不堪忍受贫困的生活和张有天的暴躁脾气,夜里喝了农药,留下了 4 岁的儿子和 2 岁的女儿。此后,张有天只好靠着开黑摩的载客维持一家的生计。而开摩的每天风吹日晒让他感到苦不堪言,性格也变得更加暴躁乖戾。
更可怕的是,多年前那段遭遇留下的阴影开始生根发芽。他认为自己之所以有今天,都是那个老板娘害的,不然的话,他早就在东莞落地生根,发财致富。
于是在 2003 年 10 月 29 日,他开始伸出魔爪杀害那些年轻女性来满足自己的金钱欲和兽欲,酿造了一起又一起血案。
2008 年 9 月 27 日,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张有天被押赴刑场执行了枪决。至此,人间恶魔张有天罪恶的一生落下了帷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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