谋杀 11: 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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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書 Inktalez
在看守所里,我的酒劲一点点散去,可是案发之夜发生的一切,仍旧像一场被剪辑得乱七八糟的蒙太奇电影,在我的脑袋里断断续续地播放。 0
 
我就算绞尽脑汁,也只能想起几个破碎的画面。 0
 
第一个画面是我在房间里穿雨衣。 0
 
我渐渐回忆起,当时我还疑惑地问那个男人为什么要穿雨衣戴手套。 0
 
他回答说这样才能避免留下痕迹。 0
 
然后是我从老板的手上摘取戒指的画面。 0
 
没错,我此时也推断出了原因:我想留个纪念。 0
 
我真是愚蠢至极。 0
 
那个杀人的场面让我费尽了心思去回忆。 0
 
在我被关进看守所之前,我听到技术科的人向高毅汇报说,老板赵易的后脑曾被重物击中过,但那不是致命伤。 0
 
他是在被击中昏迷后,继而被窒息致死。 0
 
他的身上,没有其他伤口。 0
 
那么,我怎么会有带血的手指?那又是谁的血? 0
 
我仔细端详着我的双手,忽然看见我的右手食指上有一个小创口。 0
 
 
也许,酒瓶上本来就是我自己的血。可是,这个创口是怎么造成的,我却怎么也想不起来了。 0
 
那一夜,在看守所里,我通宵未眠。 0
 
我越来越肯定,是我和酒吧里的男子一起在酒精的作用下,合谋杀死了老板。 0
 
然后,我们把尸体转移到公司,替代了石膏像,制造第二天的轰动。 0
 
后来,我把那个男子诱骗到我办公室的阳台,把他推了下去,杀人灭口。 0
 
是的,这一切都是我干的。 0
 
我脑海中的记忆就是证据。 0
 
我抱住头,觉得被警察抓住了,简直是罪有应得。 0
 
第二天上午一早,一名警员来抽取了我的血样。 0
 
中午,高毅和另一名女警察对我进行了审问。 0
 
我当时已经彻底绝望。我决定无论法庭判我多少年徒刑,即使是死刑,我都愿意认命了。 0
 
审问进行得很简捷,没有半句不相干的话。最后,高毅向我展示了以下几个证据: 0
 
证据一:他们在我的挎包里发现了老板的结婚戒指。 0
 
证据二:他们在悬挂尸体的 T 型铁架末端的一枚钉子上发现了血迹。钉子上的血迹和我的血型相符。 0
 
 
当时我想,这就是为什么酒瓶上会有我的血指印了。我一定是在将尸体架上铁架的时候,不小心戳破了手指,后来又用受伤的手掏酒喝。 0
 
铁证如山。 0
 
证据三:警方把我的照片拿给枫叶酒店的前台服务员看。因为我是熟客,她一下子就认出了我。 0
 
我就是在赵易被害当晚入住顶楼 6046 房间的 “梅艳芳”。和我一起入住的,还有我在酒吧认识的男子。当时我们大声地讲英语,所以服务员印象很深。 0
 
证据四:警方在 6046 的房间内发现用来击打赵易后脑勺的椅子。椅子上有他的头发。还有,在我房间的枕头上,他们也发现了赵易的 DNA。我们先用椅子把他打晕,然后再用枕头闷死了他。 0
 
证据五:警方在我的手机里发现几个我拨出的电话记录。一个是凶杀前凌晨一点三十分,我打给我们老板的。我就是拨通这个电话让我们老板到枫叶酒店来的,然后行凶。 0
 
警方问我是以何种理由让老板立刻在深更半夜前往枫叶酒店的? 0
 
我无奈地摇摇头。 0
 
对于这个细节,我当时对老板说了什么,我一点都想不起来了。 0
 
另外几个电话是我在尸体被众人发现后,偷偷打给茴香酒吧和枫叶酒店的。 0
 
这表明,事发后,我做贼心虚。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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