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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學三年級開始,每周要寫一篇作文,同學們都不知道怎麼寫,老師教的也簡單,列出一些範文,要大家照着去寫。雖然範文是一樣的,但大家的理解,正像莎翁說的「一千個人有一千個哈姆萊特」,寫出來的作文總是五花八門,加上有時一知半解,有時再寫上一些錯字病句,鬧了不少笑話。
雖然我很不喜歡這種作文方式,可為了對得起自己「三好學生」的光環和潛在的虛榮心,也只能跟着大伙兒的腳步、合着老師圈定的路子。慢慢地,我算摸出了一些門道,就是用自己周圍的真實來改動範文的一些段落,但不去改動它的主題和中心思想。
其實,小學階段作文的要求也不高,分門別類之下,除了最開始喊的「華主席領導的黨中央,一舉粉碎了萬惡的四人幫,全國人民歡欣鼓舞」這種套話,不外乎三大類:一是描寫情景,如家鄉、學校之類;二是描寫人物、動物、植物,如老師、同學和貓狗之類;三是敘述事情,如集體勞動、文體活動之類。
照我的理解,這種作文,完全可以從自己身邊的實際出發,觀察到什麼寫什麼,什麼感受最深刻寫什麼。可是老師提供的範文不會考慮每一個人的經歷,甚至連我們山村的環境與風物都不曾考慮,而且夾雜了太多的大人思維和正統說教在裡面。無法理解的同學,只能照抄了事;我算是迷糊中有一點自己想法的,便儘可能在老師劃定的圈子裡加上自己的觀察和思考,倒也成了桂花小學那個狹小範圍內首屈一指的「作文高手」,前面說到的三類作文,我都曾寫過自己比較滿意的作品。
描寫情景的作文,老師最初提供的是「蓼水婉延流淌,雪峰聳立,禮堂里寬敞明亮,教室里窗明几淨,同學們井然有序地坐着,聚精會神地聽講」。可我總覺得有點誇大其詞,從來沒有用過。在我的眼裡,鄉間遍布的平時是深不及膝的小水溝,大雨時則是咆哮而混濁的洪水,蓼水離我們還有好幾里地呢;一個個小山包倒是連綿起伏,卻從來不曾竣然聳立,只有幾座光禿禿的石山才有聳立的樣子;禮堂倒是高大,大多時候卻是空曠無比,只有玩樂或者學校大會的時候才用,而玩樂是不能寫進作文的,開大會吧,又是我們學生最不願意面對的一樁事;教室取材於老舊的龍氏祠堂,桌椅板凳尚且不能整齊劃一,生性好動的小學生幾時能夠井然有序?
所以,我寫的家鄉,是典型的丘陵小山村,平淡無奇,但有淳樸的人心流露;我描的學校,熱鬧得有點混亂,卻跳動着勃勃生機,老師有時候也將其中幾句抽出來在課堂上念一念,照搬的同學卻仍然是東施效顰。
描寫人物、動物、植物的作文,老師要引導一種積極向上、陽光偉大的形象,總是「身材魁梧、濃眉大眼、一身正氣」,或者「圓圓的臉蛋、炯炯有神的雙眼」,最多加上「慈祥的皺紋、愛護的目光」。到最後,同學們一寫老師,像是一個模子裡刻出來的,只有男女兩種形象,男的高大嚴肅,女的溫婉而又愛護學生。
可我發現,我們男老師並不高大,除了有限的一兩位,其他人和院子裡的農民沒什麼兩樣,有的還矮小一些;女老師也並不總是溫柔如水,更多的時候比男老師要求還要嚴格三分。不過,他們會在黑板上寫漂亮的粉筆字,會唱一首首有如天籟般的歌曲,會演算一個個複雜的數學難題,有些年輕的老師還會和我們一起玩遊戲、講故事。因此,我寫的老師,熟悉的人一看,就會想起他是誰,還會拿其中某件不曾知道的小事去調侃對方:「那天我們大家都沒看到你,原來你和孩子們到桂花樹上玩去了啊!」
敘述事情的作文,老師一講學雷鋒做好事,就是扶老大娘老大爺過馬路,或者撿到錢交給失主。可在我們的小村子裡,根本就沒有馬路可走,公社所在地李家渡倒是有一條泥砂鋪的馬路,分別通往又蘭和高沙,路上一天也難得過幾台車,連牛兒貓狗之類走在上面都大搖大擺,老大娘老大爺哪輪到我們這些要走小路上學的學生去扶。
至於撿到錢,那時候的人可沒有多少錢,有些家庭,一年到頭手裡也不會擁有超過十元錢,看得比自己的命都要珍貴幾分,誰會輕易在路邊撿到錢?可是老師只要命題《一件小事》或者《難忘的XX》之類,班上總會有十來個人撿到了錢,再有十來個人扶老爺爺老奶奶過了馬路,或者幫他們挑了水。但我不,我真的碰上過一些難忘的、似乎也可以算是做好事的情景,比如我曾義務幫生產隊守護院子邊的稻田,避免雞鴨的糟蹋,卻因用小土塊驅趕雞群,被四奶奶揪過耳朵;再比如我曾經靠自己的努力,掙錢買了人生的第一支鋼筆。
就這樣,在範文的規定和自主觀察思考的縫隙里,我慢慢地學會了寫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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