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自首前一周。
冰冷的水潑在陳國平臉上,他猛地驚醒,劇烈地咳嗽着。當他終於睜開眼睛時,頭頂刺眼的燈光讓他不禁眯起雙眼。他試圖移動,卻發現自己被牢牢綁在一把金屬椅子上,完全動彈不得。
他環顧四周,這是一間荒廢的車庫,灰塵在強光中飛舞,角落裡的攝像設備閃爍着紅光。
"這......這是哪裡?"陳國平聲音因恐懼而微微顫抖,看向站在他面前的我。
認出我的那一刻,陳國平的眼中閃過一絲難以置信。"張…...張雅琴?你瘋了嗎?"他的聲音很快從顫抖變成了憤怒,"你知道你在做什麼嗎?你這是綁架!這是犯罪!你是個法官,怎麼能知法犯法!快放開我!"
我沉默不語,任由他歇斯底里地質問和威脅,全程只是平靜地看着他。陳國平漸漸開始慌了,他轉而大聲呼救,聲嘶力竭地喊着"救命"。
但很快,他意識到,這裡除了他的叫喊,什麼聲音也聽不到。這裡沒有人能聽到他的呼救,這一切都是徒勞的。
"張雅琴,你…...你到底想要什麼?"陳國平喘着粗氣問道,"錢,你想要錢對不對?我可以給你錢,多少都行,我們好商量。"
我冷冷地打斷了他的自說自話:"陳國平,二十年前的林小雨案,你還記得嗎?"
這句話如同一記重錘,擊碎了陳國平偽裝的鎮定。他的瞳孔猛地收縮,呼吸變得急促。然而只是短暫的幾秒,他很快就恢復了平靜。甚至帶着一絲微笑與我對視,眼裡閃着兇狠的精光,仿佛綁在這裡的是我而不是他。
(4)
"林小雨案?張老師,您說的是二十年前轟動一時的林小雨校園被害案嗎?"見我點頭,李明誠不禁驚訝地看着我,"我當然記得,這個案子是我加入警隊參與的第一起命案。不過,這個案子不是早就結了嗎?」
我深吸一口氣,目光穿透窗外飄落的雨幕,仿佛看到了二十年前的那個夏天。
二十年前,那一年我四十五歲,剛剛升任二級法官,意氣風發。那時候的我,對自己堅持的事業有着深深的信念和自豪,我堅信在法治的推動下,法律必將會成為保護人民、維護正義的堅強之盾。
然而,就在那一年,轟動港城的林小雨案發生了。林小雨是港城大學附屬中學高二的學生,那年她才17歲,她的屍體是在學校的體育器材室里被發現的,死因是遭人殘忍扼頸致死。未成年少女、校園兇殺案,可想而知當時的社會反響有多大。
社會輿論沸沸揚揚,警方壓力也很大,經過幾天的全力偵查,很快就鎖定了嫌疑人——19歲的高三復讀生吳崢。吳崢正是案發現場的第一發現人,當時他正在和林小雨談戀愛,兩人由於一些情感糾葛剛剛發生過爭執。更關鍵的是,吳崢的身上沾有被害人的血跡,林小雨的指甲里也檢驗出他的皮膚組織。
警方很快就逮捕了吳崢。儘管吳崢全力為自己爭辯,他承認自己和小雨有早戀的情況,也因為一些瑣事發生了爭執,但是他真的沒有殺人,他絕對不會傷害小雨,他身上的血跡是發現屍體時驚慌施救而沾上的,而小雨指甲里的皮膚組織應該是之前爭執的時候留下的。然而,作案動機、現場痕跡、生物檢驗等證據都指向了他,除了他自己和他的父母,沒人相信吳崢是無辜的。
當時這起案件的責任檢察官是我的老同學王德林,他將案子移交給我後,我們也曾就一些案件疑點進行過探討,比如:林小雨當天為何獨自去體育器材室?多名同學證實小雨當天頭上帶了一個很好看的粉色髮夾,但這個髮夾在案發後不見了,現場始終未能找到,這個粉色髮夾去了哪裡?
雖然還有些小的疑點,但是吳崢最後也承認了自己的罪行,既有嫌疑人的供述,又有相當完整的證據鏈,基本可以認定吳崢就是兇手。考慮到吳崢並非有所預謀,屬於激情殺人,而且認罪態度良好,父母又給了被害人家屬儘可能的賠償,因此當庭被判了死緩,希望他能好好改造,爭取減刑。
然而,讓人沒想到的是,此案審理完結一個月後,吳崢在獄中自殺身亡,未留下隻言片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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