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剛剛,他殺了人,在不到 3 分鐘的時間裡,他手持一把砍刀,血洗了整個計生局。
整個案發現場,唯有 「慘不忍睹」 四個字可以形容。
「他砍那刀很猛、很狠,有一顆牙齒都飛到了那個辦公室對面的牆角那邊去了,包括頭髮都看得很清楚。」
他在現場異常淡定。作案後,他沒有像其他犯罪嫌疑人那樣苦苦掙扎,而是悠閒自在地在計生局門口抽着煙,手持還沾着鮮血的砍刀與警方對峙,並且只要求市政府的領導來與其談話。
那麼這背後究竟隱藏着什麼樣的故事?
時間:2013 年 7 月 23 日。
地點:廣西壯族自治區防城港市東興市。
這天上午 8:41,一名手持長刀的男子在東興市計生局內緩慢走出,刀上還滴着血。與此同時,東興市公安局邊防派出所接到了報案。
接到報案後,警方飛速地趕到了案發現場。民警趕到現場後,只見一名男子手持長刀,刀上還滴着血,但男子還極其淡定地抽着煙。
看見警察的到來,男子也沒有表現出絲毫的慌張,也沒有想要逃跑,依然不慌不忙地抽着手裡的香煙,時不時揮舞着手裡那把長達 60 公分的柴刀,民警見狀也不敢靠近。
然而當民警試圖與其進行談判時,男子並沒有提出任何要求,只是說了一句:「離遠點。」
而就在民警和這名男子周旋時,一名群眾跑來向警方反映情況,稱 3 樓還有兩人受傷,希望民警能趕快進去救人。但此時男子手持長刀守在門口,沒有讓任何人進去的意思。
但民警意識到事態的嚴重性後,隨即撥打了 120,並把現場的情況上報指揮中心,請求警力增援。
很快,支援的警力就趕到現場。順着遍地滴落的血跡,民警來到計生局 3 樓的辦公室。走進辦公室,右手邊一名女性工作人員滿身是血地躺在地上,已經沒有了氣息。而在裡面的套間裡,一名男子也因傷勢過重不幸身亡。
此外,另有工作人員反映,有 4 名傷者已經被送往醫院進行急救,傷勢不明。然而從死傷者身上的傷口來看,這名男子下手極其殘忍。可這名男子為什麼要對這些人下此狠手?他們之間又有什麼樣的恩怨情仇?
據了解,死者為東興市人口計生局辦公室主任和一位普通的工作人員,而被砍傷的有計生局局長、計檢組組長以及另一名普通工作人員和一名前來辦理業務的律師。
與此同時,抓捕組企圖通過送水或者送煙的空當奪刀抓人。不過這些方法都沒有奏效,此時這名男子提出了一個要求,要求市政府的領導前來談話。
而民警在醫院從傷者口中了解到,他們並不認識這名男子,不知道這名男子為何會來砍人。
對此,在現場的民警調取了計生局完整的監控錄像。監控錄像顯示,7 月 23 日早上 8:28,這名男子騎着摩托車進入了計生局。
8:29,這名男子來到了計生局 3 樓,在樓道間稍作選擇後便走進了其中一間辦公室,發現辦公室內無人後,便進入了隔壁的辦公室。
15 秒後,其中一名女子跑出了辦公室。而就在這短短 15 秒內,辦公室內就有兩名工作人員被砍死,兩名被砍傷。不一會兒,他從樓上下來。
一位身着淺色上衣的女子也許是察覺到辦公室有異常,便走到辦公室門口查看。誰知就在這一瞬間,男子突然出現,舉刀向她砍去。
女子爬進辦公室,這名男子便繼續拿着砍刀走到最裡面的一間辦公室,發現沒人便重新返回之前的那間辦公室,之後沒多久便離開了。
下到 1 樓後,持刀男子又碰見了前來辦事的律師,又持刀砍向了律師。短短 3 分鐘內,這名男子砍死兩人,砍傷 4 人。
砍完之後,男子慢慢地走了出來,邊走邊打電話。可男子剛剛走到門口,民警就趕到了現場,便與民警形成了對峙狀態。
然而,就在民警準備進行進一步抓捕計劃時,天空中突然下起了雨,此時持刀男子變得有點不知所措,可這對於抓捕組來說是最佳時機。
民警隨即與其開始周旋,但察覺到不對勁後,持刀男子立即揮刀,並迅速走到屋檐底下找地方避雨,繼續與警方對峙。
雨也是越下越大,抓捕組決定立即實施抓捕。經過警方的嚴密部署,沒有費一槍一彈,沒有傷及一名無辜群眾,這名男子就被警方成功制服,並第一時間將其帶回局裡進行了審訊。
審訊中,該名男子稱自己名叫何生國,並承認了自己的犯罪事實。
2013 年 12 月 20 日,檢察機關對何生國提起了公訴。在法庭上,他坦然承認了自己的犯罪事實,但何生國稱自己這麼做是有原因的。
何生國稱,7 月 22 日當天,他帶着戶口本、孩子的出生證明以及自己的殘疾證等相關證件到計生局為他第 4 個孩子辦理超生入戶的相關手續。但由於此前他未繳納社會撫養費等原因,工作人員無法為他出具相關證明。
「這都拖了 7 年了,他們也不知道我們的苦處,要我 8 萬塊錢那麼多,幹什麼?我當時都要跟他們拼命了。後來我說我要砍了他們。」
因此何生國懷恨在心,籌劃着第二天就前往計生局砍人。當晚回到家後的何生國便磨好了砍柴刀。7 月 23 日一大早,何生國就騎着摩托車到 20 公里外的東興市計生局,血案就此發生了。
但對於這一行為,何生國的辯護律師認為,案發時何生國處於精神發病狀態,完全不知曉當時自己都做了什麼。但你以為患有精神疾病就是免死金牌嗎?
最終,檢察機關以何生國能完整供述案發經過為由,認為這個理由並不成立,且殘疾證也只能證明何生國以前確實患有過精神疾病,並不能證明案發時何生國處於患病狀態。
最主要的是,從何生國的供述中完全可以體現出來。
這是一起有預謀的兇殺案。
2014 年 6 月 19 日,何生國以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死刑。
審判後,其家人也多次為其上訴,但檢察機關依舊維持原判,判其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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