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組民警繼續審訊張某坤的時候,另一組民警就來到了張某坤前妻的墓前進行調查。
在距離張健母親墳前不遠處,警方發現了一些土層的異常,將蓋住的土層扒開以後,警方就發現了一些血跡,還發現了有人下跪的痕跡。
在進行大量的調查後,現場又發現了好幾攤的血跡,很明顯這裡應該就是案發的第一現場。
雖然還不知道張健真正的死亡原因,但絕對不是死於交通事故。
得知警方已經找到了案發現場,張某坤便承認了他殺死兒子張健的犯罪事實。
據張某坤說,就在案發的前一晚,兒子張健和他提起想要去給母親上墳。
因為就在最近幾天,張健經常會做夢夢見母親給他說了一些不好的事情,於是在第二天的凌晨 5 點兩人就出發前去。
一路上他們並沒有發生過不愉快的事情,可在前去目的地的時候,由於有一段路是坑窪不平的爛路,他的車輛一不小心就刮到了底盤。
當他讓兒子去檢查底盤的時候,他以為兒子離開了車輛後方,他就開始倒車,卻不慎把趴在地上的兒子給活活壓死。
那事情真的是這樣嗎?
警方還原了案發現場,發現張健已經成年,頭部的直徑大概有 20cm 左右,而地面距離轎車的底盤只有 10cm,張健的頭部是塞不進車底的,所以張健是被壓死的情況根本不可能,張某坤又是在和警方說謊。
在現場的民警通過大量的調查後發現,在距離血跡幾十米遠的地方有一根鐵管,上面還發現了一些血跡。
當時調查的民警就覺得這根鐵管就是張某坤的作案工具。
隨後警局裡的民警立馬把張某坤帶到審訊室,並與現場的民警進行免提通話。
在得知警方找到了他的作案工具以後,張某坤知道再也沒有狡辯的餘地,就又一次說出了案發經過。
他依然堅持說,當時兒子是下車查看底盤,他倒車的時候不小心碰到了兒子,隨後兒子就罵了他一句,他本來想要教育兒子幾句,可不曾想兒子拿出後備箱裡的鐵管對着他打了起來。
這可把張某坤給氣壞了,他就和兒子爭執了起來,在爭執的過程中,他搶過鐵棍對着兒子就打了起來,卻不曾想一時失手把兒子給活活打死了。
但張健身高 1.8 米,體重更是 200 多斤,年僅 21 歲的張健身體素質遠遠要強於 40 多歲的張某坤。
「他 20 多歲,我 40 多歲,咱這個身體素質不是一個層次上的,如果是他倆在那廝打的話,他肯定打不過他兒子。」
並且在檢查張健屍體的時候發現他的頭部有七處致命傷,並且有些地方還都是重疊的,更重要的是這些傷口都集中在後腦,身上的其他位置並沒有發現任何的傷口。
如果兩人是像張某坤所說的那樣,那傷口應該會在前面,不可能在後腦。
看此情況,張健是在不注意的時候被人偷襲致死,結合種種證據,就是張某坤故意殺死的自己的親生兒子。
雖然基本確定張健的死因,可張某坤的作案動機是什麼呢?
在之前的走訪得知,張某坤的性格非常好,他們一家也是非常的和睦,經濟條件也不錯,他怎麼會殺死自己的親生兒子呢?
在通過大量的調查後,一個驚天的陰謀浮出了水面。就在案發當天,張某坤曾打過三個電話,第一個電話是打給現任妻子的,第二個電話是打給保險公司的,而最後一個電話是打給交警的,而這個保險電話並不是車險公司。
警方來到保險公司以後經過調查,這讓調查的民警非常的吃驚。
就在案發前一周,張某坤就給兒子買了一份意外保險,而投保人和受益人都是張某坤,並且張某坤還在其他的保險公司里一共買了三份意外保險,如果張健因意外死亡的話,張某坤就能得到 150 萬的賠償款。
結合張某坤說兒子是意外從車上掉下來的,隨後又詢問了保險公司理賠的情況,警方覺得張某坤就是偽造意外現場騙保,可那畢竟是張某坤的親兒子,警方直呼不可能。
民警就感覺這個案子有點涉嫌保險詐騙,「但是一方面是親情,是自己親兒子,另外一方面是保險賠付這塊是 150 萬,這可是一個鮮活的兒子的生命,感覺不太可能。」
可面對種種的鐵證,這又該作何解釋呢?據張某坤交代,雖然他在外人看來非常的有錢,可其實他的錢並不夠花。
因為張某坤在外面有好幾個情人,就在這幾年的時間裡,他光在情人的身上就花了 20 多萬。
警方找到他的情人的時候,他的情人說:「張某坤說要出趟門,等回來的時候說至少給我 30 萬,再送我一個名牌包包。」
在對情人進行詢問過程中,在案發前四五天,她和情人說:「我最近出趟門辦一件事情,等我回來至少給你 30 萬。」
可在警方詢問張某坤這件事情的時候,張某坤卻說這些事情並不屬實。
對於殺死自己親生兒子的事實,張某坤滿口懺悔,但卻沒有流下一滴眼淚。
但當警方說那 150 萬保險賠償金和他沒關係的時候,張某坤失聲痛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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